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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车需要多少钱,考摩托车驾照要多少钱

学车需要多少钱,考摩托车驾照要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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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摩托车驾照要多少钱

三轮摩托D,可以开一切三轮、二轮摩托车,一般700-900。二轮摩托E,可以开普通二轮摩托和轻便摩托,一般500-700。

轻便摩托车F,只能开50排量和以下的摩托车,一般350-500。不同城市可能有所区别,但是一般拿到大概会花费600-1200左右。

只要年龄在18周岁到70周岁,身体健康,无色盲色弱患者就能参加考试。

摩托车考试准备材料,其实和考C1是差不多的,需要提供8张一寸的白底照片;20元体检费;原件,持有这些就可以去报名了。当然了异地报考要,增驾需要提供原驾证。

摩托车驾驶证考试的科二和科三是在一天进行的,办理摩托车驾驶证,从交申请表到拿到,法律规定的最短时间是27天。一般要40-50天。

驾校注册费是多少

480元。

提交申请及缴费

  1、申请人本人亲自办理驾管业务受理凭证 ;

  2、持受理凭证在银联机构(银行)各网点或在各业务办公点POS机缴纳注册费;

  注册费收费标准为:

  一、 汽车类(含所有四轮机动车):480元/次;其中:

  1、科目一每人70元;

  2、科目二每人130元;

  3、科目三每人280元。

  二、 摩托车类(含所有二、三轮机动车及手扶拖拉机):225元/次;其中:

  1、科目一每人70元;

  2、科目二每人70元;

  3、科目三每人85元。

  三、 收费依据:《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机动车驾驶许可考试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07]382号)

  四、 相关说明:

  1、 机动车驾驶许可考试费不含驾驶证工本费。

  2、 申请人第一次考试不合格,当场给予免费补考一次;补考仍不合格,要重新预约科目考试,重新预约补考科目收费标准按该科目考试费标准的50%收取;

  3、 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按照所申请增加的机动车驾驶许可考试对应科目的收费标准收费;

  4、 机动车驾驶人(包括香港居民免试换领内地驾驶证的)违法记分满12分后进行部分科目考试,其收费标准按对应科目的驾驶许可考试费的80%收费。

  5、香港居民免试换领内地驾驶证的收费标准按调整后的机动车驾驶许可考试费标准执行,即汽车类每人480元,摩托车类每人225元。香港居民免试换领内地驾驶证后,其香港驾驶证增加准驾车型而要求在内地免试增驾的,按汽车类每人240元,摩托车类每人112.5元收费。

  6、机动车驾驶许可考试费不含驾驶证工本费。对考试合格的机动车驾驶证申请人发放驾驶证时,收取驾驶证工本费每证10元,驾驶证有效期满及损坏换证、异地迁入换证(含持部队驾驶证换领地方驾驶证)、遗失补发证均按每证10元收取驾驶证工本费。

  7、申请驾驶员驾车及车辆入出境办证,按汽车类每人240元,摩托车类每人112.5元收费。

深圳可以以個人名義參加考試辦理駕駛證。

深圳市民樵彬转业后丢失了部队驾照的技术档案,当他以个人名义到深圳市车管所申请办理新的驾驶证时遭到拒绝,车管所的理由是,根据广东省公安厅和交通厅的决定,不能受理个人申请。于是,樵彬将深圳市车管所告上法庭。

日前,深圳市南山区法院一审作出判决,认定“拿驾照须经驾校”具体行政行为违反行政许可法。

樵彬用法律手段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成为在驾校名称一栏署名“散学”(即以散学名义申请驾照考试)的中国第一人。  有人评论说,樵彬胜诉,不只是关系他个人无需向驾校缴纳数千元高额培训费用,而且意味着从驾校到驾照,从政府到企业的一条利益链的断裂。这对于打破现有的利益格局,还公民驾驶技术学习的自主选择权,无疑意义重大。

  如果此诉讼不再升级,那么自此,公民通往驾照的路,起码在深圳,又多了一条。

  深圳法院一审判定不上驾校可考驾照

  没有驾校培训记录

  申请被拒

  今年3月7日,樵彬前往深圳市车管所,申请办理新的驾驶证被拒,原因是没有提交驾校培训记录。

  樵彬感到不解,公安部只是规定了凭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身体条件证明,就可以申请考试,谁规定申领驾照还必须提供驾校培训记录呢?

  对此,对方的答复是:“广东省公安厅和交通厅的规定。”一年前,广东省公安厅、交通厅下发红头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工作的通知》(粤公通字【2006】376号)规定:“自2006年11月15日起,除部队驾驶证或者境外驾驶证换领机动车驾驶证外,其他初次申请驾驶证或者增加准驾车型的,必须持驾校出具的《驾驶培训记录》方可预约考试。”

  事实上,早在1993年,樵彬在部队就已取得了驾驶证。只是后来几经辗转,由部队转业,由内地调来深圳,驾驶技术档案意外丢失。

  不经驾校申请驾照

  法院支持

  5月14日,樵彬向深圳市南山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同时,他还向广东省政府法制办提出了对广东省公安厅、交通厅粤公通字【2006】376号文的内容及程序进行合法性审查的建议。

  案子还在审理过程中,在广东省政府法制办公室的敦促下,376号文件停止执行。此后,深圳车管所对樵彬的申请开了绿灯,使樵彬成为在驾校名称一栏署名“散学”(即以散学名义申请驾照考试)的中国第一人。10月8日,深圳车辆管理所机动车学习驾驶人法规理论考试(科目一)成绩出来了,樵彬以94分通过。

  尽管深圳车管所受理了樵彬的申请,改变了具体行政行为,樵彬却不愿撤诉。11月6日,深圳市南山区法院作出判决:“《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除国务院公安部门的规定外,其他规范性文件无权增设驾驶许可条件。”据此,南山区法院确认:“

被告广东省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作出的不受理原告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

。”